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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中心血站非编制内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9名公告

保定市中心血站招聘信息 保定市中心血站 2024-10-15 01:42:57 人阅读

保定市中心血站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非编制内护理专业技术人员,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方式和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,统一集中招聘原则;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,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4.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5.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服务意识,综合素质较高;

6.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,能服从工作安排;

7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;

8.护理专业,大专及以上学历,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;

9.年龄18周岁及以上、30周岁及以下(1994年10月9日至2006年10月9日期间出生)。

(二)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

1.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、高校在读生。

2.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、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公告

通过保定献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公告时间2024年10月9日-2024年10月16日。

(二)报名方式及时间

1.报名方法:采取现场报名、现场审核的方法。

2.提交资料:

(1)报名表(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)1份;

(2)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,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;

(3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;

3.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14日-17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5:00。

4.报名地点:保定市华电路736号保定市中心血站九楼组织人事部(915室)。

(三)资格审查

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,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的真实、准确性,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,责任自负;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舞弊等行为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。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献血微信公众号发布,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、地点及考场位置,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,不再单独电话通知,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
(四)笔试

1.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,进入笔试环节。

2.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,考试时限90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

3.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,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%,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。

4.按招聘岗位1:2的比例,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,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,参考人数达不到1:2的全部进入。

(五)面试

1.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。

2.面试采取面谈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,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,包括理论素养、综合分析、专业知识、技能水平、仪容举止、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。

3.面试时,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,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,否则视为违纪。

4.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,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。

5.个人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(六)体检

1.根据个人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;出现并列时,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:面试成绩高的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、年龄小的。

2.体检工作在血站指定医院进行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(试行)》执行,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。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,复检仍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无故未按时参加、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,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,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。

(七)考核

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专项考核。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心理素质等情况,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,应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、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,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聘用资格。资料存在造假等情形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按照个人综合成绩依次递补。

(八)公示

依据个人综合成绩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确定拟聘人员,拟聘人员在保定献血微信公众号公示,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。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。

(九)聘用

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规定程序报市卫健委备案。拟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并通过试用期、见习期考核合格后,与保定市中心血站签订劳动合同。

四、纪律与监督

(一)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、面试、资格复审、体检、考核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

(二)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,构成回避情形时,要自觉、主动回避。

(三)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开,广泛接受监督。

(四)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处理。

咨询电话:0312-7553059

监督举报电话:0312-755306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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